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被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二、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醒您,欠钱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债权。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为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提醒您,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焉耆回族自治县位于新疆天山南麓焉耆盆地腹心。全县总面积2570.88平方公里,辖四乡四镇三个国营农牧场,46个行政村,16个居委会,246个村民小组。另有兵团企业、农牧团场、南疆铁路和塔里木河南石油勘探公司等驻焉单位17个。县域总人口13万人,居住着回、汉、维、蒙等29个民族,其中汉族占43.8%,回族22.8%,其他少数民族33.4%,是新疆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四乡四镇包括:焉耆镇、七个星镇、永宁镇、四十里城子镇、北大渠乡、五号渠乡、查汗采开乡、包尔海乡。境内还有有:王家庄牧场、苏海良种场、二十七团场。古为西域焉耆国。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焉耆府。民国二年(1913)始设焉耆县。1954年设立焉耆回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自治县。隶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周围大部环山,开都河流贯东部,孔雀河流经南部,中部有小片沼泽。为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蚕豆、油菜、啤酒花等。畜牧以马、羊、牛为主,“焉耆马”闻名全国。工业有水泥、电力、制糖等。南疆铁路横贯县境,为南北疆交通要冲。还有公路干线和支线通往各地。古迹有唐王城遗址、四十里堡旧城、锡克沁遗址、七格星明屋等。